我和女朋友是友還因分研究生同學,從相知到相戀經歷了三年多,論嫁平時相處都還挺融洽,談年談婚頭因庭原我曾一度非常堅信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女朋伴侶,一定能夠攜手走過這一生,友還因分結果還是論嫁在談婚論嫁的關頭,因為她家庭的談年談婚頭因庭原原因,走向了分開的女朋結局。
基本情況是友還因分:我倆都是97年的,都是論嫁985本碩;我身高171,她176,比我高;外貌上我還行不丑,她算是談年談婚頭因庭原小漂亮;我家父母均是公務員/國企,有穩(wěn)定退休金,女朋家庭和睦;她家父母離婚,友還因分現(xiàn)在與母親相依為命,母親在超市打工,家庭條件較差。從兩年前第一次去她家開始,她媽媽就對我很有意見,覺得我身高不高,長相一般,配不上她女兒等等,當時我?guī)Я肆咔У亩Y物去她家,結果是一分錢紅包沒給我包,還直接讓她女兒給我提意見,比如讓我去做眼睛(有一點點單雙眼皮導致的大小眼)等。
本來也沒有過于在乎這一切,因為我倆感情一直還行,以為時間可以解決一切,但是還是在這個國慶期間爆發(fā)了。因為已經談了三年半了,所以準備將談婚論嫁的事情提上日程,結果就鬧出了矛盾,最終走向分手。
1. 房子加名字問題,她媽媽覺得我家去年買的房子沒寫她女兒的名字,不滿意。事實情況是:她家沒有房產,因此在她剛參加工作不久時,她媽媽就要她在安徽某城市買了一套房子,給她媽媽住,總價一百多萬,借錢首付,女兒還貸款,寫的他們母女的名字。我是去年在杭州買的房子,準備做婚房,總價四百萬,爸媽與我共同湊的首付,我在還貸款,寫的我的名字。她媽認為她們買的房子就是她們自己的,我買的房子就一定要加她女兒的名字,不然就沒有保障,還美名其曰什么“就是要個態(tài)度”。女朋友給我提這件事的時候,我就明確表態(tài):咱倆都有貸款房,要加就都加對方名字,要不加就都不加。但是對方母親不同意,并且女朋友比較聽她媽媽的話,遂作罷。
2. 控制欲問題。她媽媽對她控制欲很強,例如:每天早上需要在微信上互相拍一拍,如果哪天她女兒忘記拍她了,她就會很擔心,然后到處打電話找她;她女兒到現(xiàn)在上班三年,工資還要每個月上交給她媽媽保管,自己只能留點零花錢,因為她媽媽怕她亂花,要替她保管。國慶節(jié)最后爆發(fā)矛盾的導火索,也是因她媽媽的控制欲而引起:因為她家在杭州與我家中間,本來我們的打算是我30號開車去她家拜訪一下,然后2號開車回家;因為直接從我家開到杭州太遠,所以我們打算是我6號開車去她家,休息一晚,然后7號開車帶她一起回杭州,剛好我也能休息,也能順便帶她一起回杭上班。但是30號去她家之后,她女兒提出這個安排,她媽媽就直接當著我的面拒絕,“不行,國慶期間路上車多,他開車的技術我不放心,而且路上可能還會堵車,你還是坐高鐵吧”。我內心不悅,我一個人開多久她媽也不在乎,但是她女兒陪我這一小段她就明確拒絕。并且,這個時候她女兒也沒有為我說話的意思,她媽拒絕也就拒絕了。因為她媽在,我當時也沒說什么。后面我和她女兒出去吃飯(之所以出去吃飯,是因為我是下午到的,她女兒是上午到的,所以她中午在家做一堆菜和她女兒吃,吃不完,所以晚上她不做菜,要在家里消滅剩菜,所以我和她女兒出去吃)時我提到這個問題,大意就是我覺得你媽媽不尊重我,并且你也不為我說話,明明我們都已經做好了安排,為什么你媽一拒絕就拒絕了,你能不能獨立一點,能不能自己做主。。等等。她比較逃避,也沒能給出一個解決方案,一直在那小聲說“那我們吃什么”,讓我很是火大,最后實在忍不住罵了一句“吃n*lgb”。誰想她立馬回家告狀,告訴她媽媽我罵她“吃n*lgb”,這下事情就大了,她媽本身就不大喜歡我,這下我又罵了,那個得意的,上來就是“怎么,現(xiàn)在就敢罵我女兒了?要是沒人的地方,你豈不是還要打我女兒了”?一頓炮轟,最后直接“我覺得你們不合適,你們還是分手吧”。她女兒覺得她媽媽說的有道理,最后分手。1號一大清早我自己開車回家,知道我倆再無可能。
她非常狠心,9.30號決定分手之后,迅速在國慶假期內提前回杭把所有家當搬走,并且一次面也不見。剛分的那幾天我很恍惚,很難接受,我很難相信一起規(guī)劃好的兩個人未來就這么破碎。不過慢慢的也釋然了,很多事情不是一個人努力就能夠做到的,既然對方這么堅定,并且也有這么一個媽,那我們也要對得起自己,一味退讓不會有好的結果,只要做到問心無愧,還是能夠走出來的。什么叫問心無愧呢?在愛情的道路上注定是兩個人要雙向奔赴的,哪怕我們往前走99步,也要對方走出最后1步,才能圓滿。我們可以代入對方的角度,如果你站在對方的角度,你會不會站出來走那最后幾步?如果你會,但是事實是她不會,那我們就問心無愧了。努力了,做不到,那就這樣吧。
這種母親,控制欲極強,自己唯一的依靠就是女兒,因此任何事情只為自己女兒考慮,在她們倆的眼里,永遠是母女相依為命,我永遠都是個外人。她作為一個已經離婚的婦女,所有事情都要想到最壞,總是認為我“能說會道”,在“控制”她女兒,認為我手里有什么“把柄”才導致女兒一直沒跟我分手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女兒也比較聽她媽媽的話,在這種前提下,想要一個幸福的小家庭,應該是非常難非常難的。我深刻領悟到了一個道理:本來以為窮是她媽唯一的缺點,最后才發(fā)現(xiàn),窮只是最不起眼的一個缺點罷了??蓱z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
我和女朋友是研究生同學,從相知到相戀經歷了三年多,平時相處都還挺融洽,我曾一度非常堅信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伴侶,一定能夠攜手走過這一生,結果還是在談婚論嫁的關頭,因為她家庭的原因,走向了分開的結局。
基本情況是:我倆都是97年的,都是985本碩;我身高171,她176,比我高;外貌上我還行不丑,她算是小漂亮;我家父母均是公務員/國企,有穩(wěn)定退休金,家庭和睦;她家父母離婚,現(xiàn)在與母親相依為命,母親在超市打工,家庭條件較差。從兩年前第一次去她家開始,她媽媽就對我很有意見,覺得我身高不高,長相一般,配不上她女兒等等,當時我?guī)Я肆咔У亩Y物去她家,結果是一分錢紅包沒給我包,還直接讓她女兒給我提意見,比如讓我去做眼睛(有一點點單雙眼皮導致的大小眼)等。
本來也沒有過于在乎這一切,因為我倆感情一直還行,以為時間可以解決一切,但是還是在這個國慶期間爆發(fā)了。因為已經談了三年半了,所以準備將談婚論嫁的事情提上日程,結果就鬧出了矛盾,最終走向分手。
1. 房子加名字問題,她媽媽覺得我家去年買的房子沒寫她女兒的名字,不滿意。事實情況是:她家沒有房產,因此在她剛參加工作不久時,她媽媽就要她在安徽某城市買了一套房子,給她媽媽住,總價一百多萬,借錢首付,女兒還貸款,寫的他們母女的名字。我是去年在杭州買的房子,準備做婚房,總價四百萬,爸媽與我共同湊的首付,我在還貸款,寫的我的名字。她媽認為她們買的房子就是她們自己的,我買的房子就一定要加她女兒的名字,不然就沒有保障,還美名其曰什么“就是要個態(tài)度”。女朋友給我提這件事的時候,我就明確表態(tài):咱倆都有貸款房,要加就都加對方名字,要不加就都不加。但是對方母親不同意,并且女朋友比較聽她媽媽的話,遂作罷。
2. 控制欲問題。她媽媽對她控制欲很強,例如:每天早上需要在微信上互相拍一拍,如果哪天她女兒忘記拍她了,她就會很擔心,然后到處打電話找她;她女兒到現(xiàn)在上班三年,工資還要每個月上交給她媽媽保管,自己只能留點零花錢,因為她媽媽怕她亂花,要替她保管。國慶節(jié)最后爆發(fā)矛盾的導火索,也是因她媽媽的控制欲而引起:因為她家在杭州與我家中間,本來我們的打算是我30號開車去她家拜訪一下,然后2號開車回家;因為直接從我家開到杭州太遠,所以我們打算是我6號開車去她家,休息一晚,然后7號開車帶她一起回杭州,剛好我也能休息,也能順便帶她一起回杭上班。但是30號去她家之后,她女兒提出這個安排,她媽媽就直接當著我的面拒絕,“不行,國慶期間路上車多,他開車的技術我不放心,而且路上可能還會堵車,你還是坐高鐵吧”。我內心不悅,我一個人開多久她媽也不在乎,但是她女兒陪我這一小段她就明確拒絕。并且,這個時候她女兒也沒有為我說話的意思,她媽拒絕也就拒絕了。因為她媽在,我當時也沒說什么。后面我和她女兒出去吃飯(之所以出去吃飯,是因為我是下午到的,她女兒是上午到的,所以她中午在家做一堆菜和她女兒吃,吃不完,所以晚上她不做菜,要在家里消滅剩菜,所以我和她女兒出去吃)時我提到這個問題,大意就是我覺得你媽媽不尊重我,并且你也不為我說話,明明我們都已經做好了安排,為什么你媽一拒絕就拒絕了,你能不能獨立一點,能不能自己做主。。等等。她比較逃避,也沒能給出一個解決方案,一直在那小聲說“那我們吃什么”,讓我很是火大,最后實在忍不住罵了一句“吃n*lgb”。誰想她立馬回家告狀,告訴她媽媽我罵她“吃n*lgb”,這下事情就大了,她媽本身就不大喜歡我,這下我又罵了,那個得意的,上來就是“怎么,現(xiàn)在就敢罵我女兒了?要是沒人的地方,你豈不是還要打我女兒了”?一頓炮轟,最后直接“我覺得你們不合適,你們還是分手吧”。她女兒覺得她媽媽說的有道理,最后分手。1號一大清早我自己開車回家,知道我倆再無可能。
她非常狠心,9.30號決定分手之后,迅速在國慶假期內提前回杭把所有家當搬走,并且一次面也不見。剛分的那幾天我很恍惚,很難接受,我很難相信一起規(guī)劃好的兩個人未來就這么破碎。不過慢慢的也釋然了,很多事情不是一個人努力就能夠做到的,既然對方這么堅定,并且也有這么一個媽,那我們也要對得起自己,一味退讓不會有好的結果,只要做到問心無愧,還是能夠走出來的。什么叫問心無愧呢?在愛情的道路上注定是兩個人要雙向奔赴的,哪怕我們往前走99步,也要對方走出最后1步,才能圓滿。我們可以代入對方的角度,如果你站在對方的角度,你會不會站出來走那最后幾步?如果你會,但是事實是她不會,那我們就問心無愧了。努力了,做不到,那就這樣吧。
這種母親,控制欲極強,自己唯一的依靠就是女兒,因此任何事情只為自己女兒考慮,在她們倆的眼里,永遠是母女相依為命,我永遠都是個外人。她作為一個已經離婚的婦女,所有事情都要想到最壞,總是認為我“能說會道”,在“控制”她女兒,認為我手里有什么“把柄”才導致女兒一直沒跟我分手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女兒也比較聽她媽媽的話,在這種前提下,想要一個幸福的小家庭,應該是非常難非常難的。我深刻領悟到了一個道理:本來以為窮是她媽唯一的缺點,最后才發(fā)現(xiàn),窮只是最不起眼的一個缺點罷了??蓱z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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